2010年,乔布斯对触屏笔记本下过一个很重的判断。他说团队做过大量用户测试,结论是这条路走不通:触控面不该是竖直的,演示时看着很棒,但用一小会儿就开始累,用久了胳膊像要掉下来。他的原话是"人体工学上很糟糕"。 十六年后,苹果发布了自家的触屏笔记本——MacBook Pro,配PROLED XDR显示屏。于是问题被重新摆到台面上:乔布斯当年说错了吗,还是Ternus他们这次是对的? 这不是苹果一家的选择题。微软Surface系列的部分笔记本带触屏,Surface平板更不用说;不少Windows on ARM笔记本也有触屏;x86笔记本里同样不罕见。触屏在笔记本上从来不是新鲜事,争议也从来没停过。 把时间线摆出来会更清楚:John Ternus在2012年被任命为硬件工程副总裁,后来主导了Mac从Intel到苹果自研芯片的过渡。新款MacBook可能在他接任CEO、接替Tim Cook之前就已设计成型,但新的OLED触屏上到处是他的手笔——字面和比喻意义上都是。 所以真正值得讨论的是使用场景。触屏是不是只在特定形态上才成立?比如带360°铰链的笔记本(新款MacBook并没有),或者二合一 convertible——带键盘底座的平板,本质上是可以切换成平板模式的笔记本。这些形态下,触控的姿势和角度跟传统翻盖本完全不同。 回到那个原始问题:乔布斯说的"人体工学糟糕",到底是对所有触屏笔记本成立,还是只对竖直屏幕的翻盖本成立?如果答案偏后者,那苹果这次的选择就不算打脸,而是把触屏放进了它认为合理的形态里。你站哪一边? 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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